各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遴選2017/18年度瑞士互換獎學金項目留學人員的通知》以及《瑞士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簡章》要求和學校相關政策,,為促進學校國際化建設,,提升學校師資隊伍水平,本年度組織遴選優(yōu)秀青年教師參評2017/2018瑞士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具體內容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后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須為我校中國國籍正式工作人員,。申請人應主持或參與教學科研項目,、研究課題,出國研修計劃應緊密結合在研項目,、課題及所在單位重點工作,。
3.須已獲得瑞士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
4.外語水平要求:申請人與導師協(xié)商,,語言水平獲得導師認可即可,,須在邀請信中注明。無需提交指定語言水平證明,。
5.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但擅自放棄留學資格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類別除外),;
⑧已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且回國后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但以下項目的留學回國人員不受此限制:中德學者短期交流項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聯(lián)合研究項目、日本電通博士研究項目,、日本學術振興會論文博士獎學金項目,、中國—蘇格蘭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關系項目(訪問學者)、希臘互換獎學金項目(暑期研修生類別,,留學期限1個月),、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提供國際旅費資助),、留學身份為本科生插班生/本科生/聯(lián)合培養(yǎng)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的項目。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6.類別要求及留學,、資助期限:
(1)訪問學者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2)博士后
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1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yè)時間應在5年以內。
留學/資助期限為12個月,。
二,、申報方式
申請人需于2016年10月15日-10月2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電子材料。申請表中“受理機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并于2016年10月23日前將以下書面材料提交至醫(yī)學院人事處:
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訪學類),;
2.《單位推薦意見表》,;
3.對外聯(lián)系材料,請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準備,。
三,、評審錄取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預選,并由瑞方進行終選,。
錄取結果將于2017年6月公布,。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四,、派出與管理
1.被錄取人員在獲得錄取通知后按照相關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交對外聯(lián)系材料,,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后統(tǒng)一向瑞方提交。留學候選人員需自行聯(lián)系接收院校,,提交對外聯(lián)系材料同時提交瑞方邀請信,。
2.被錄取人員一般于2017年9月派出,具體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為準,。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3.留學人員派出前需與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xié)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等手續(xù),。
五,、聯(lián)系方式
程莎妮:776242 [email protected]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