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教委人〔2020〕14號
為進一步規(guī)范新時代高校教師履職履責行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努力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校教師隊伍,,現(xiàn)就教師違反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關于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和《新時代上海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規(guī)定,依據(jù)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就上海高校發(fā)生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本意見所稱高校教師包括公辦高校,、民辦高校的教師。
二,、高校要進一步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教師學習教育部《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和《新時代上海高校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等的規(guī)定,,促進廣大教師知責明紀,,遵守職業(yè)行為準則。
高校教師要自覺加強師德修養(yǎng),,嚴格遵守師德規(guī)范,,嚴以律己,為人師表,,把教書育人和自我修養(yǎng)結合起來,,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三,、高校要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實際,明確界定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將對教師職業(yè)行為的要求和“負面清單”寫入教師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劃定教師職業(yè)行為“紅線”,。
高校界定教師師德失范行為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等,。
(二)損害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師生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期刊、雜志,、信息網(wǎng)絡及其他渠道傳播虛假信息,、不良信息、違法信息,,傳播宗教信仰,,傳播邪教、恐怖主義,,宣揚封建迷信等,。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未經(jīng)學校同意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無故長期缺勤,、曠工,,未經(jīng)學校允許脫離工作崗位等。
(五)要求學生從事與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侮辱,、歧視,、威脅、打擊報復學生等,。
(六)與學生發(fā)生任何不正當關系,,猥褻、性騷擾學生等,。
(七)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及其他學術違規(guī)行為,;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等,。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yōu),、保研、就業(yè)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yōu)評獎,、幫困助學等工作中以權謀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
(九)利用教師職業(yè)和教師崗位謀取非法利益,,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參加由學生及家長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付費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借開會、調(diào)研,、培訓等名義用公款旅游等,。
(十)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铡@?、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
四、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包括處分和其他處理,。
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高校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做出處分的,需嚴格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
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yōu)、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干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給予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zhí)行期限不得少于24個月,。
五、高校應制定師德失范行為的具體處理標準,,明確具體處理措施,,根據(jù)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給予不同處理,。
(一)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警示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同時可以取消其在評獎評優(yōu),、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干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采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
(二)情節(jié)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公辦高校教師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民辦高校教師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三)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jù)《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對于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guī)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
六,、高校應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受理與調(diào)查處理機制,明確受理,、調(diào)查,、認定、處理,、復核,、監(jiān)督等工作責任主體和處理程序。
高校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xù)完備,。處理意見要通過學校師德建設委員會、學校黨委會等決策議事機構進行審定,。
在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調(diào)查過程中,,應聽取教師本人的陳述和申辯。教師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對教師的處理,,在期滿后根據(jù)悔改表現(xiàn),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延期或解除,,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都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存入本人檔案,。
高校要建立師德師風投訴舉報渠道,受理有關投訴舉報,,及時進行處理,,對師德師風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七、高校教師出現(xiàn)師德失范行為的,,學校需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包括師德失范行為基本事實、調(diào)查過程,、處理進展,、處理結果等。高校每半年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匯總報告一次本校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情況,。
八,、高校要建立師德失范行為通報機制,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結果,,要視情節(jié)輕重等情況,在適當范圍進行通報。
高校要將通報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視情況,,采取相應通報措施。
九,、高校師德師風建設要堅持權責對等,、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對于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師德失范行為處理工作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jù)職責權限和責任劃分進行問責:
(一)師德師風制度建設、日常教育監(jiān)督,、輿論宣傳,、預防工作不到位;
(二)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fā)現(xiàn)不及時,;
(三)對已發(fā)現(xiàn)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
(四)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師德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五)多次出現(xiàn)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高校教師出現(xiàn)師德失范問題,,所在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需向學校分別做出檢討,由學校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采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
高校出現(xiàn)師德失范的,,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做出說明,并引以為戒,,進行自查自糾,。學校反復出現(xiàn)師德失范問題的,分管校領導應向學校做出檢討,;學校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督導下進行整改,。對師德失范行為監(jiān)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法依規(guī)追究高校領導干部責任,。
十,、高校黨委要嚴格落實教師職業(yè)行為準則教育和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責任,建立完善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牽頭部門明確、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工作機制,。
高校黨委書記和校長抓師德同責,是第一責任人,。高校二級單位主要行政負責人對本單位教職員工師德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高校應建立師德失范處理部門協(xié)作機制,,明確黨委教師工作部是師德失范處理的牽頭部門,,其他部門分工合作,各自承擔相應職責,。
十一,、高校應依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和本意見,及時制定本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