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研究生新生戶籍遷移須知 根據交通大學醫(yī)學院保衛(wèi)處通知,,現(xiàn)將新生戶籍遷移須知說明如下: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且戶口為非上海戶籍(外省市)的研究生,,可選擇將其戶口遷移至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但必須在九月三十日前辦理完畢,過期視為選擇不遷戶口,。 一,、戶口遷移所需材料 1. 新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戶口遷移證(遷移證上必須注明籍貫、出生地等信息),;同時檢查遷移證與身份證件上的信息是否正確,; 2. 需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在遷移證上未打印身高,、血型,、婚姻狀況及配偶姓名的,請在身份證復印件自己寫上相應的信息。 二,、遷入手續(xù) 1. 拍身份證照片,。新生在正式報到后,憑入學通知書,、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前往盧灣公安分局(蒙自路701號,,近中山南一路口)拍照,,并領取拍照憑證。 2. 遷入手續(xù),。憑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復印件、拍照憑證至醫(yī)學院4舍派出所窗口辦理,。 三,、戶口遷入學校集體戶內的學生,在校就讀期間不得將戶口遷出,。 四,、本市常住戶口不必遷入。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研招辦 二〇〇九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