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結合防疫工作要求,確保廣大實驗室工作人員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及上海市政府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有效防范排除事故隱患,堅決遏制各類事故發(fā)生,確保醫(yī)學院實驗室安全穩(wěn)定,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一、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寒假期間,各實驗室須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人人有責”的意識,遵循“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規(guī)范配套各類實驗保護器材,強制使用實驗防護設備和器具,做好實驗室內部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實驗室在放假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特別要加強危險品化學試劑、儀器設備、氣體鋼瓶、高壓滅菌鍋及實驗室廢棄物等方面的檢查,明確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隱患。
三、認真做好實驗室使用監(jiān)管。各實驗室在確保教職工安全的前提下應做好合理規(guī)劃、有序使用。假期中要進行科研實驗的實驗室人員要向各自實驗室主管進行報備。實驗室應建立本實驗場所人員出入情況的登記,所有使用實驗室的人員必須自覺做好體溫測量和個人防護,有發(fā)熱、咳嗽等可疑癥狀者嚴禁進入。與實驗無關人員不得出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與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不得在實驗室組織聚集性活動。
四、堅持做好重點部位、貴重儀器物品的重點防范工作,確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假期實驗室安全值班人員要做好經常性安全巡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事故及安全隱患。
五、堅持做好實驗室區(qū)域內的水、電、氣等設備與管路設施等檢查工作,要確保安全運行;稍長時間離開或無人使用的實驗室,應及時切斷關閉水、電、燃氣,確保不發(fā)生安全事故。
六、儀器設備需連續(xù)通電運行的,必須要有專人看管。
七、實驗室原則上不允許任何人留宿、過夜。
八、各實驗室要做好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使用各類化學試劑,尤其是使用劇毒、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的實驗室,要做到合理配置,物盡其用,對殘留或未用完的危險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具備或不符合儲存危險品條件的,需把危險品移交寄存至物資管理中心庫房代為保管。
九、各實驗室要做好生物、微生物和細菌培養(yǎng)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醫(yī)療廢棄物和危險品廢棄物收集處置要嚴格按照醫(yī)學院相關規(guī)定進行;不得亂丟亂放。
十、各實驗室要做好氣體鋼瓶、液氮罐及高壓滅菌鍋等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氣體鋼瓶須做到直立平穩(wěn)、安全固定、遠離熱源、分類放置。
十一、有關實驗室要做好放射性同位素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放射源暫存點的防盜、防火和防護措施,保證放射源及儀器設備安全;加強重點輻射防護區(qū)域的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十二、各實驗室要檢查管轄區(qū)域內的門窗及各種防火、防盜等設施,保持實驗室干凈、整潔,消除安全隱患。
特此提示!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資產管理處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