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臨床醫(yī)學院,、各培養(yǎng)單位:
為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根據上海交通大學《關于開展2022-2023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及《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滬交學〔2017〕31號)的文件要求,,結合醫(yī)學院實際,現(xiàn)將2023年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申請對象為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在學制期限基本修業(yè)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2023年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
二,、獎勵標準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2023年醫(yī)學院獎勵名額為46人;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2023年獎勵名額為35人,。
三、評選條件
1.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學習成績優(yōu)異,,科研能力顯著,發(fā)展?jié)摿ν怀觥?/span>
2.申請人基本標準:
(1)學習成績:至上一學年末,,碩士研究生按照一級學科分類,,GPA績點達到各培養(yǎng)單位前50%,博士研究生GPA績點排名不作要求,。(GPA績點由研究生院認定,,排名由各培養(yǎng)單位認定),。
(2)科研成果:由各單位按照學科特點,自行制定具體規(guī)則,,重點應考慮有創(chuàng)新度的科研成果,。本年度科研成果認定時間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畢業(yè)班學生成果認定截止時間可進行微調),各單位制定科研成果認定細則(其中如是科研論文至少須錄用),。原則上遵循“科研成果一次認定”的原則(凡之前作為材料提交并獲評各類專項獎學金的科研成果,,不得作為此次申報的科研成果;申請本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若獲評本獎項,,則其本次申報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申請本年度其他各類專項獎學金),。
(3)社會服務:申請人上一學年須承擔一定量的社會服務(包括:學院,、培養(yǎng)單位或導師指派的社會服務任務,學校委派的掛職鍛煉,,西部計劃,,社團指導教師,班主任,,輔導員及校級學生干部,,其他)。社會服務記錄由個人提供申報依據,、導師認定,,學院、培養(yǎng)單位或相關職能單位審定,。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備申請資格:
(1)在校期間受到過違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參評學年內受到各類處分或院校通報批評;
(3)參評學年內違反學校學業(yè)誠信守則,;
(4)至上一學年末各類成績尚有不及格/不合格者,;
(5)參評學年學籍狀態(tài)處于休學、保留學籍者,,因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依法服兵役或校際交流者除外。
四,、評審辦法
1.醫(yī)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資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導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辦公室掛靠在學生處,。
2.各臨床醫(yī)學院、培養(yǎng)單位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組,,工作組由學院和培養(yǎng)單位主要領導,、教學副院長,、學生工作負責人、導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負責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
3.各臨床醫(yī)學院,、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實施細則》和本通知修訂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操作辦法,確定評審工作組名單,,并于9月13日前報醫(yī)學院學生處備案,。對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標準可偏重其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對專業(yè)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可偏重其專業(yè)實踐能力;對于新入學的研究生,,重點考察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成績及考核評價情況,,兼顧其在上一學習階段取得的突出成績,可采取答辯形式進行考察,,確保符合條件的新入學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研究生新生(含長學制、4+4)均推薦至研究生黨總支統(tǒng)一評選,。
4.評選流程
(1)各單位采用“申報制”和“答辯制”的評選方式,,遵循平等原則、回避原則,、公正原則,、保密原則;
(2)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醫(yī)學院長學制學生根據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與申請國家獎學金,。
(3)申請者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撰寫個人自傳,,并附課程學習成績單,以及學術論文,、專利等科研成果和社會服務等有關證明材料,,并報導師簽字認定。申請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評獎資格,,并依據校紀校規(guī)給予處分,。
(4)各臨床醫(yī)學院,、培養(yǎng)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答辯,,經集體討論、投票后確定答辯結果,,各單位初評結果須在學院,、培養(yǎng)單位內進行不少于2個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無異議后,,在指定日期內遞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到醫(yī)學院學生處,。
書面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③學院評審委員會名單
④學院評審委員會評審意見
電子版材料包括:
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②學院關于評審研究生國獎獎學金的通知文件及公示鏈接
③學院關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辦法
(6)醫(yī)學院學生處匯總申報材料,提交醫(yī)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并在全院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后,,將結果提交交大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7)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和培養(yǎng)單位公示階段向所在單位評審工作組提出申訴,,評審工作組應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如學生對學院和培養(yǎng)單位做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醫(yī)學院公示階段向醫(yī)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提請裁決,。
五、時間安排
9月9日發(fā)布相關通知,;
9月20日前,,各單位對申請人進行評審、組織答辯,、進行公示,;并將各單位初評結果及相關材料上報至醫(yī)學院學生處;
9月25日前,,組織醫(yī)學院評審委員會評審,、進行院內公示;
9月28日,,報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后續(xù)根據交大通知安排發(fā)放獎學金。
六,、其他事項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面向優(yōu)秀研究生的最高榮譽獎學金,,各臨床醫(yī)學院、培養(yǎng)單位須高度重視,,在制定評選細則時務必體現(xiàn)對研究生人才培養(yǎng)的學術引領和價值引導,,且務必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導師。
2.各臨床醫(yī)學院、培養(yǎng)單位要認真總結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工作的經驗和問題,,積極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3.各臨床醫(yī)學院、培養(yǎng)單位要在評審過程中引導廣大同學充分認識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設立是黨和國家重視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的重要舉措,;要廣泛宣傳獲獎學生成長成才的典型事例,,激發(fā)廣大在讀研究生勤奮學習、專心科研,、積極向上的熱情,;要引導獲獎學生合理使用獎學金。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孫夢達,、李英霞
聯(lián)系方式:63846590-776342、776368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22-2023學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2.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附件3.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匯總表
附件4.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5.《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樣表及填寫注意事項
附件6.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模板)
附件7.院(系)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模板)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學生工作處
2023年9月9日
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學生工作指導委員會 2023年9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