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臨床院系、教學站: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畢業(yè)論文(設計)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學院學士學位論文管理,嚴格規(guī)范學士學位論文評審過程,提高學生學士學位申請的服務與支持工作,我院成人教育學位論文答辯規(guī)定調整如下:
1、
學生畢業(yè)當年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大于等于60分且小于等于74分,并已滿足申請學位要求的課程平均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和畢業(yè)理論考試、畢業(yè)操作技能考試平均成績達到75分以上(含75分)的同學,可申請重新答辯一次。
2、
申請學位論文重新答辯的機會僅為一次,且必須在第一次答辯后次年提出,放棄申請或申請后缺席答辯的學生不再有申請答辯的資格。重新答辯75分及以上者可獲得申請學位的資格。
3、
學生在申請學位論文重新答辯前,須按照指導老師和論文評審老師的指導意見,認真修改撰寫論文,學生本人按規(guī)定填寫申請表,經(jīng)得論文指導老師和所在院系的同意后,方可參加答辯。
4、
本規(guī)定自2024年3月開始實施,適用于2024年3月后仍在學習有效期限的所有學生,具體申請時間由各院系根據(jù)當年答辯時間統(tǒng)一安排。
5、
2019級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可在2024年5月前向所在院系提交重新答辯申請,且本次申請為最后一次重新答辯機會,不提出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重新安排。
學歷教育教學管理辦公室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