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2年度“白玉蘭紀念獎”、“白玉蘭榮譽獎”、“上海市榮譽市民”的
通知
各二級學院及附屬單位:
根據(jù)市外辦《關于開展2012年度本市對外表彰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滬府外辦綜【2012】158號)精神,本市將對在開展與本市友好交流合作、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中做出積極貢獻的外國專家和友人進行表彰。為認真做好本年度推薦申報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被推薦人必須是具備市外辦規(guī)定的資格,經上海市外國專家局立項并獲得引智專項經費資助,或持有市外國專家局專家證的外國專家。
根據(jù)市外辦要求,被推薦人資格是:
1、為上海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作出突出貢獻、對我友好,和中方合作融洽的外籍人士;
2、外籍人士未獲白玉蘭各獎項的應先申報“白玉蘭紀念獎”;申報“白玉蘭榮譽獎”者應先獲得“白玉蘭紀念獎”;申報“上海市榮譽市民”,原則上應先獲得“白玉蘭榮譽獎”;
3、申報“白玉蘭紀念獎”人選一般應在滬工作不少于兩年,或與上海開展友好合作交流不少于兩年;
已獲“白玉蘭紀念獎”或獲得本市其他市級表彰單項獎兩年以上(含兩年),對上海做出了新貢獻的外籍人士,可申報“白玉蘭榮譽獎”,特殊情況除外;
獲得“白玉蘭榮譽獎”兩年以上(含兩年),并對上海做出新的突出貢獻的外籍人士;或對上海做出重大貢獻、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外籍人士,可申報“上海市榮譽市民”,特殊情況除外。
二、申報材料要求:
1、所需材料:
(1)申報部門應按照申請表的內容和要求認真填寫,書面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事跡材料應重點突出、特點鮮明,一般不少于2千字;
(2)申請者2寸彩色近照4張;
(3)申報表電子版(word97-2003格式)和2寸彩色近照的電子版(不少于500kb)存于光盤中報送;
(4)申請者護照復印件。
2、所報材料要求客觀公正,被推薦人的主要事跡應翔實可靠、數(shù)據(jù)準確、重點突出。
3、申報“白玉蘭榮譽獎”和“上海市榮譽市民”,應重點突出申請人在獲“白玉蘭紀念獎”或“”白玉蘭榮譽獎后的新貢獻。
4、如需保密或本人不希望公開宣傳,請在表中注明。
5、申報表除領導簽署外,其他內容一律打印。
三、申報時間: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4月25日。
聯(lián)系人:戴佳穎 醫(yī)學院國際交流處,科教樓609室
電話:63846590*776411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際交流處
201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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